這般九宮格聚會判定損害瞭誰—-(揭穿無良法醫饒向東作虛偽重傷判定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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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礎現實:

湖北省武漢市迷信技巧徵詢辦事心,法醫饒向東在2012年6月21日為崔某(女57歲)做瞭份省鑒字第324號虛偽重傷判定(證1),直接招致我兒子無辜遭遇刑事究查,網上通輯40天、坐牢17天、賠付17萬、逼迫撤銷兒子上訴中院離婚財富朋分案(法院認定女方桂某婚外情及查實婚後夫妻配合財富1152976元,和提出離婚後年夜額轉移492399元,有判決書及法院查詢單為證)桂某面對著錯誤方不分或少分夫妻配合財富判決的處分。於是桂某的母親崔私密空間某夥同法醫饒向東制作瞭這個假重傷判定,在無良法醫饒向東的輔助下得以完成。附:武漢市司法局查詢拜訪回應版主(證據2):嚴重違背司法判定法式;省司法廳行政處分決議書(證據3);判定機構對崔某毀傷判定看法的函(證據4)《湖北日報》對案件的關註報道——《這般判定損害瞭誰?》2013.11.9(證據5);

訪談

二、案發顛末:

我兒子是一名小學教員,優良教導員並屢次榮獲嘉獎。2012年5月10日上午,兒子正在黌舍給先生上課,忽然校長要兒子往校會議訪談室見原嶽母小班教學崔某(57歲),兒子與她女兒的離婚案早已告狀到法院,頓時就要下判決書瞭,兒子對校長說“你了解法院正在審理,一切聽法院判決,我不見,請校長不要管”。校長居然掉臂本身教員的激烈否決,對兒子吼道:“你不克不及躲,必需出來”。並堵在樓梯口不讓兒子走,兒子被逼進瞭會議室,校長本身卻沒出來,而是將門反打開。屋裡隻有兒子和崔某二人,崔某見到兒子又抓又撓(有抓傷照片為證),往兒子臉上吐口水,並說“老子明天就是來拉你墊背的。”兒子隻有避讓,為瞭怕崔抓到臉再遭到意外進犯,兒子隻有抓住她的手來停止自衛,不到1分鐘個人空間門開瞭,這時在門口的校長和張主任不單不實時禁止崔某的挑戰行動,反而拿出佳能相機連連攝影(後成打物證據瑜伽場地)。隨後校長報警110,就如許兒子在任務時光,在本身的職位上剎時成瞭居心損害罪的打人兇手。過後校長向公安供給瞭證實本身教員打人的證人(兩共享空間名校後勤主任)及攝影的照片(照片上崔某沒有任何傷痕)。

2012年6月21日法醫饒向東,在明知崔某自帶的CT片V39768原始陳述是陳腐傷(證6),竟敢膽小包天作假重傷判定。

三、草菅人命的“重傷”判定本相:

1、本案Z重要的認定重傷根據的電影V39768竟不在判定書和判定資料裡,就連復印件也沒有。憑什麼作重傷?閱的是誰的電影?無憑無據。

2、《公安機關打點損害案件的規則》第22條“人身傷情判定文書格局和內在的事務應該合適規范請求,判定文書中應該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體需求判定的九宮格一切毀傷部位的詳目照片。”該判定書中沒有被判定人的照片,甚至連成分證復印件都沒有,也沒有受傷部位照片(因被判定人最基礎沒有受傷)沒有一點陳跡來證實被判定人是崔某及崔某能否受瞭傷,和電影能否崔某自己?

判定書“檢案摘要”小樹屋裡記錄“額頭多處血腫包塊,全身交流多處青紫”。是神經科大夫假造的, 案發明場黌舍張主任不是早有預備攝影瞭我兒子打人照片嗎?他怎樣一張受傷的照片拿不出來?他是指控我兒子打人的證人,又拍瞭照片,卻交不出受傷照片?

3、饒向東躲匿CT(V39768)腰椎原始診斷陳述,本案認定重傷根據的電影V39768,在判定書裡居然時租場地沒有專科大夫的原始診斷陳述(該陳述明白診斷是陳腐傷),憑什麼作重傷?明知是刑事判定觸及罪與非罪,竟敢掩飾“陳腐傷“的原始陳述。

4、判定書“檢案摘要”裡“據湖北省國民病院出院記載記錄(住院號:952428;進院每日天期:2012.5.10;出院每日天期2012.5.19):患者因“頭部內傷後4小時進院…”。(證據7)它是腦神經科的出院記載,不是腰椎骨折的住院記載,沒有聯繫關係,前後脫節。作為本案Z重要定重傷根據的腰椎(V39768)陳腐傷電影,卻在判定書外面最基礎沒有呈現,也沒有看到腰椎緊縮性骨折臨床表示及醫治腰椎緊縮性骨折的診療辦法以及原始陳述。卻忽然在“查驗經過歷程”裡閱瞭2012.5.14.CT片(39768)示:腰椎緊縮性骨折,(被判定人自帶的家教場地電影)。你閱的是誰的電影?重傷的根據又在哪?

5、作為專職法醫,腰椎緊縮性骨折是必定要區分新穎與陳腐,這是知識,腰椎骨折有良多種,未區分就妄下結論,並在判定書“剖析闡明”裡即判斷被判定人“因受外力”而“毀傷現實存在”,招致我兒子無辜被警方批捕。

6、沒有判定資料,特殊是沒有定重傷的腰椎緊縮性骨折的臨床病歷材料、沒有專科大夫診斷書、沒有專傢會診,沒有受傷部位照片,沒有對被判定人停止磁共振、拍片等檢討、僅憑被判定人自帶的CT電影,且沒有附上原始診斷(陳腐傷)的陳述、竟妄下重傷結論?

7、改動判定,統一小我、統一時時租空間光、統一編號的法醫判定書,竟有兩個分歧版本,左眼瞳孔3改動成5,鴛鴦判定書。(證據8)。

時租會議

8、饒向東私蓋第二法醫判定人的印章,打算使虛偽的“重傷”判定符合法規化,意圖瞞天過海。(有第二判定人萬良元書面闡明為證)(證據9)

9、判定委托書並沒有指定判定單元(證據10),既沒有委托你分享,又沒瑜伽場地有註明判定部位、委托個人空間事項、又沒有判定資料、完整家教場地不具有判定前提,饒向東理應不受理,反而在這種情形下還做出“重傷”的判定。

聚會

10、出院記載是右眼題目,判定的倒是左眼傷害,究竟哪個眼睛受傷連他本身都不了解。個人空間卻無憑無據在判定書“剖析闡明”裡認定“因受外力致左眼鈍傷害現實存在”。依據《法醫臨床判定若幹題目的專傢看法》第二節第7條規則:“對目力、聽力妨礙的認定,起首必需要有毀傷病理基本支撐…”。沒有內傷病理基本支撐,沒有眼睛受傷照片,何來的外力致傷?

因為饒向東虛偽的“重傷”判定,招1對1教學私密空間致公安機關對我兒子履行瞭Z嚴格的強迫辦法(刑事拘留、批捕、網見證上通緝)兒子很無辜。法醫的枉法判定,形成的成果和社會迫害,比司法職員秉公枉法有過之而無不及!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不成寬恕。應共享空間依法究查饒向東的刑事義務。還我兒子潔白講座!有法必依!有錯必糾!為虎作倀!還我們公平!

1對1教學

附證據:

(一)武漢市科協法醫判定書一份;

(二)司法局查詢拜訪回應版主一份;

(三)省司法廳行政處分決議書(對機構和法醫小我);

(四)判定機構對崔某毀傷判定看法的函

(五)《湖北日報》對案件的關註報道——《這般判定損教學害瞭誰?》2013.11.9;

(六)腰椎CT片(V3瑜伽教室9768)原始診斷陳述(陳腐傷)一份;

(七)腦神經科出院記載一份(號:952428);

(八)鴛鴦私密空間判定書對照件一份(左眼瞳孔3改動成5);

(九)第二判定人萬良元書面闡明時租一份;

(十)判定委托書一份 ;

告發人: 徐年夜順

    13296588684

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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